2024选调湖南娄底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工作人员
原标题:2024年公开选调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市教育教学科研教师队伍,提高教科研水平,发挥教研员在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职位与职数
中学语文学科教研员1名,初中信息科技学科教研员1名,小学科学学科教研员1名,办公室文秘1名。
三、选调范围
涟源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熟悉本学科教学理论知识、教材教法等,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教育教学研究岗位职责的能力;
4.中学语文学科教研员岗位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岗位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其他要求
见附件1
(三)在农村学校最低工作年限规定
我市公开招聘教师、“特岗”教师最低工作年限为满5年、3年;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须服务满5年,基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4年,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6年;通过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退休前不再调离学校工作;政策性安置到农村学校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服务满5年;定向培养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须达到协议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涟源市外调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的,参照我市同类别教师最低工作年限规定执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有未达到合格等次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审验:①《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等;④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4.报名表及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9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学科教研员主要测试教育理论和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文秘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8月10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量120分钟。
(4)开考比例: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涟源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5)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教研员面试采取试教和现场评课的方式进行,考生得分现场公布。
试教:试教教材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备课时量30分钟,模拟教学15分钟(面对评委,没有学生),试教分值100分,按50%计入面试成绩。
现场评课:考生与评委同时观看同一节录像课,独立撰写评课稿10分钟,口头评课5分钟,现场评课分值100分,按50%计入面试成绩。
(3)办公室文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量8分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口头回答二个问题,面试分值100分,考生得分现场公布。
(4)面试评委异地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拟选调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2)学历层次高者。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涟源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等相关部门单位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选调资格条件、遵纪守法、廉政情况等内容。由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校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工作成绩、教科研能力、合作意识、组织能力、心理素质等。考察形式以所在单位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为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选调过程中违规舞弊、弄虚作假者;工作责任心不强者;班级管理、组织教学、教科研能力不强者。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拟选调资格。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六)公示
拟选调对象选定岗位后,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发现、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从相应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超过2次。公示期后自动放弃的,取消拟选调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对岗聘用,若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如不服从则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一经聘用,在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工作不得少于3年。
六、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不得弄虚作假。凡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好审查关,认真审查报考人员证件、资格和资料,确保其真实、准确,慎重签署审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如单位在审查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将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回避制度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由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 (0738-4424803)
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举报电话: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8-4451178)
附件:
1.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2.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为充实我市教育教学科研教师队伍,提高教科研水平,发挥教研员在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职位与职数
中学语文学科教研员1名,初中信息科技学科教研员1名,小学科学学科教研员1名,办公室文秘1名。
三、选调范围
涟源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熟悉本学科教学理论知识、教材教法等,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教育教学研究岗位职责的能力;
4.中学语文学科教研员岗位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岗位普通话等级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其他要求
见附件1
(三)在农村学校最低工作年限规定
我市公开招聘教师、“特岗”教师最低工作年限为满5年、3年;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须服务满5年,基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4年,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6年;通过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退休前不再调离学校工作;政策性安置到农村学校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服务满5年;定向培养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须达到协议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涟源市外调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的,参照我市同类别教师最低工作年限规定执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有未达到合格等次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审验:①《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等;④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4.报名表及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9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学科教研员主要测试教育理论和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文秘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8月10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量120分钟。
(4)开考比例: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涟源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5)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教研员面试采取试教和现场评课的方式进行,考生得分现场公布。
试教:试教教材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备课时量30分钟,模拟教学15分钟(面对评委,没有学生),试教分值100分,按50%计入面试成绩。
现场评课:考生与评委同时观看同一节录像课,独立撰写评课稿10分钟,口头评课5分钟,现场评课分值100分,按50%计入面试成绩。
(3)办公室文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量8分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口头回答二个问题,面试分值100分,考生得分现场公布。
(4)面试评委异地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拟选调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2)学历层次高者。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涟源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等相关部门单位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选调资格条件、遵纪守法、廉政情况等内容。由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校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工作成绩、教科研能力、合作意识、组织能力、心理素质等。考察形式以所在单位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为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选调过程中违规舞弊、弄虚作假者;工作责任心不强者;班级管理、组织教学、教科研能力不强者。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拟选调资格。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六)公示
拟选调对象选定岗位后,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发现、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从相应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但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超过2次。公示期后自动放弃的,取消拟选调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对岗聘用,若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如不服从则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一经聘用,在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工作不得少于3年。
六、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不得弄虚作假。凡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好审查关,认真审查报考人员证件、资格和资料,确保其真实、准确,慎重签署审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如单位在审查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将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回避制度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本公告由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 (0738-4424803)
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举报电话: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8-4451178)
附件:
1.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2.涟源市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