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服务
长沙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
来源: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日期:2020-12-11 浏览
长沙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长沙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拟面向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选调)范围

1、招聘岗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

2、选调范围为长沙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或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或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或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公务员招考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未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及计划

此次招聘编制计划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选调岗位3个,选调计划3名。(详见附件1:《2020年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年龄35岁以下,即1985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0年10月28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选调)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凡所需专业未注明为某类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选调)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考生登录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报名,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9日(周四)9:00—11月2日(周一)16:3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29日(周四)9:00—11月3日(周二)12: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1月13日(周五)9:00—11月15日(周日)9: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2020年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本次招聘(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具体见附件(附件2:2020年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健康申报表》)。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防疫健康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1月15日(周日)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写作)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或写作)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020年11月22日(周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2020年11月23日(周一)(9:00—12:00)到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人事处(长沙市委办公大楼5楼502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周二)(13: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或写作)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11月24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2020年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事业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或写作)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五)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根据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人员名册》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1、咨询电话: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人事处 0731-88667257,长沙市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0731-88667292,长沙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0731-88666871。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816119。

3、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机关纪委0731-88667009。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附件1:《2020年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
附件2:2020年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下载
附件3:《考生健康申报表》下载
附件4: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下载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