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祁东县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标题:衡阳市祁东县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祁东县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在本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县户籍;
2.在我县居住,并持有我县有效居住证(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持有我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祁东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在祁东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人已经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凡在祁东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凭身份证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集团祁东新区医院2楼体检中心(地址:祁东县祁丰路538号,联系电话:13507344366吴主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第二批次为9月18日-10月7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请申请人备好1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前往QQ群文件中下载《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插入1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时间分两批次:本批次为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9月18日8:00—9月27日17:00。(第二批次另行公告)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 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有关网上填报,请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仔细填报相关内容。修改资料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中第18项“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问题”。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6)网报时可选择自取和邮寄两个方式。建议选择邮寄方式更为高效,邮寄费用采取到付方式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注意在填报地址时尽量详细,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导致收不到证书的,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自取地点为祁东县教育局509办公室。
2.佐证材料上传
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祁东县教育局将采用全程网办的形式,受理审查期间不须到现场办理,请申请人将所有佐证材料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于9月30日前上传至网办材料中。
申请人须提交网办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上传要求的所有材料):
(1)身份证明项。请将①祁东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②祁东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③驻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④港澳台居民持在祁东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四种属地身份材料其中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身份证明”项。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申请人在网报结束前应取得毕业证书。请将①毕业证书②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三种学历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
(3)普通话证明材料。将普通话证书或普通话成绩证明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4)指定医院体检后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为了方便申请人,体检后体检表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无需提交。如需复检者,医院会在一个星期内另行通知,请申请者一定要确保手机号准确与畅通。
(5)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3.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本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9月30日前)的网报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本次认定全程网络评审,不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
受理审查期间,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在指定时间内(9月30日前)没有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审查没通过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本认定机构不再接受现场认定或指定时间外(9月30日前)的补充材料。
4.颁发证书
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颁发时间将于QQ群另行通知。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其中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不予认定的原因,由认定机构告知申请人就读高校,再由就读高校通知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户口簿、居住证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祁东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6.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符合上传要求。若因申请人上传照片不清晰、不符合上传条件而导致照片显示不出、照片打印不清晰等情况,由认定机构联系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务必保证网络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接听尾号9977的手机号码或0734-6259680的座机号码来电。
7.资格证邮寄注意事项: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或邮件退回,因地址有误导致邮件延误或退回则由本人自己承担责任。
六、咨询方式
教师资格认定联系电话:0734-6259680。
网报成功可以申请加入QQ群,查阅相关公告。
第二批次认定群:439783412。
附件一.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为保证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祁东县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在本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县户籍;
2.在我县居住,并持有我县有效居住证(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持有我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祁东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在祁东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人已经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凡在祁东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凭身份证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集团祁东新区医院2楼体检中心(地址:祁东县祁丰路538号,联系电话:13507344366吴主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第二批次为9月18日-10月7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请申请人备好1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前往QQ群文件中下载《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插入1寸白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时间分两批次:本批次为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9月18日8:00—9月27日17:00。(第二批次另行公告)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 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有关网上填报,请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按照使用手册仔细填报相关内容。修改资料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中第18项“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问题”。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6)网报时可选择自取和邮寄两个方式。建议选择邮寄方式更为高效,邮寄费用采取到付方式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注意在填报地址时尽量详细,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导致收不到证书的,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自取地点为祁东县教育局509办公室。
2.佐证材料上传
2024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祁东县教育局将采用全程网办的形式,受理审查期间不须到现场办理,请申请人将所有佐证材料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于9月30日前上传至网办材料中。
申请人须提交网办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上传要求的所有材料):
(1)身份证明项。请将①祁东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②祁东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可作为属地材料)③驻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④港澳台居民持在祁东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四种属地身份材料其中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身份证明”项。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申请人在网报结束前应取得毕业证书。请将①毕业证书②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三种学历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
(3)普通话证明材料。将普通话证书或普通话成绩证明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4)指定医院体检后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为了方便申请人,体检后体检表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取,无需提交。如需复检者,医院会在一个星期内另行通知,请申请者一定要确保手机号准确与畅通。
(5)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3.受理审查
受理审查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本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9月30日前)的网报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本次认定全程网络评审,不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
受理审查期间,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在指定时间内(9月30日前)没有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审查没通过的,由本人自行负责,本认定机构不再接受现场认定或指定时间外(9月30日前)的补充材料。
4.颁发证书
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颁发时间将于QQ群另行通知。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其中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不予认定的原因,由认定机构告知申请人就读高校,再由就读高校通知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户口簿、居住证仅需提交一项符合在祁东认定资格的资料即可。
6.保证上传的照片清晰,符合上传要求。若因申请人上传照片不清晰、不符合上传条件而导致照片显示不出、照片打印不清晰等情况,由认定机构联系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务必保证网络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接听尾号9977的手机号码或0734-6259680的座机号码来电。
7.资格证邮寄注意事项:接收邮件期间请不要随意变更电话号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注意接收陌生来电,以免因联系不到本人而造成邮件投递延误或邮件退回,因地址有误导致邮件延误或退回则由本人自己承担责任。
六、咨询方式
教师资格认定联系电话:0734-6259680。
网报成功可以申请加入QQ群,查阅相关公告。
第二批次认定群:439783412。
附件一.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祁东县教育局
2024年9月3日